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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美国傲路集团(中国)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陕西傲路能源有限公司应全面、系统、持续地作好“Aloe 傲路”品牌全国市场的策划、宣传、推广、服务等工作。以保证“Aloe 傲路”品牌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,提升品牌知名度,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。 2、为保证“Aloe 傲路”品牌在全国以统一的形象面对用户,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,部分承担区域代理所在区域的路牌、招牌、店面门头的广告装饰费用。 3、公司应及时、不断地研制、开发市场适销、价格合理的新产品。使“Aloe 傲路”产品更专业化、系列化、形象化。 4、公司有义务协助区域代理在当地开设合作经营店,及时提供工商注册资料、商标注册书、质量检测报告、质量承诺书等相关文件。 5、公司向区域代理提供市场可行性分析报告、市场营销方案和为代理商提供义务培训指导。 6、公司保证“Aloe 傲路”系列产品的质量符合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。 7、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派遣市场人员走访区域代理、协助、指导区域代理开拓当地市场。 8、根据区域代理的销售业绩,公司制定销售奖励政策实施年终返利政策和多项优惠奖励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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